让信访工作回归为人民服务本源

作者: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研究委员会调研室主任、国联评论网执行总监 窦兰芳

2024-01-27 12:03


党和国家面对中国政权建设需要和国际倒逼,中国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越来越提至首要位置,成为中国最大的政治。如果要问,中国之治的关键和问题是什么?毋庸讳言,信访。遗憾的是,在现实中普遍不同程度存在上访人被抹黑、上访人权利被漠视的严重情况。近来唐山“迁西马树山事件”进一步证明了这一观点的重要性。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的国家性质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种性质体现在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工农联盟的基础上,通过人民民主专政的方式进行管理和治理。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中国的统治力量是人民民主,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特征和先进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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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领导多次强调,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用法治的缰绳驾驭权力。但如何理解上访?如何正确对待上访?如何把上访变成中国治理的强大优势和突出亮点?这个问题在某些领导干部心里的想法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渴望背道而驰。这应该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探索和实践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

信访是民众表达诉求或向党和政府反映问题的一种方式,是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规定的上访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俗称上访人)。宪法赋予公民11项权利,其中(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11)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这些都是与信访密切相关的内容。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了信访工作的立场、性质、态度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第四条:“信访工作……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五条:“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四)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由此可见,信访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制度安排,是中国政治的重要特色,是事关江山民心的重要工程。

2014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不受理越级上访。显而易见,通知原则是为了适应现代化进而提升信访工作的便利化和法治化,而不是相反。“不受理越级上访”符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上访人而言是规范和约束,避免劳民伤财;对国家而言,避免行政、政法资源浪费;对基层部门而言,是责任与担当。毕竟解铃还须系铃人,符合实事求是精神、履职要求和效率原则。但是,事与愿违,许多干群矛盾、社会问题就滋生甚至爆发在越级上访之中。这其中的根源问题还是因为那些基层领导干部不实事求是的为群众办实事而造成的。加上信访工作与地方维稳及地方领导的升迁考核挂钩,但在信访落实方面又缺少了有力的上层监管,才导致个别地方领导干部欺上瞒下,不实际解决落实信访人的问题,却只是简单的打压信访人,才造成了信访问题多年不解,干群矛盾越来越深。

在封建中国,各级衙门都有鸣冤鼓,草民击鼓鸣冤,官吏必须升堂审案。现在的体制机制应该更合理、更现代,但是对民众的文化素质、法治素养、参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甚至是超出平均水平的要求,加之种种莫名其妙的因素,平添了许多藩篱和难关。为了国家政通人和与社会长治久安,我们必须聚焦焦点,集中力量,回应民众诉求,畅通上访渠道,实现人民监督,确保公民权利,增进人民福祉,促进政治建设和全面进步。

笔者认为,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信访落实管理:
1、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媒体、网络及线下固定位置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让民众上访有门可走;
2、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让民众上访有章可循;
3、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让民众上访能找到具体办事人,并实行负责人督办落实制度,让信访人办事有头有尾;
4、国家信访工作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实现互联互通,让民众信访少跑腿多办事;
5、设区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解决纠纷的工作机制,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实现依法办事、民主办事、科学办事、高效办事、满意办事。
6、国家层面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和实行信访问题的责任认领制度及各级各部门公开公示制度,包括信访案件的受理、处理进程及结案情况等;并用法制来鼓励人民群众及各种媒体的监督,加大加强对信访问题源头责任领导干部的问责追责制度。

总的来说,信访问题关系到党群关系,关系到廉政建设、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治理等多个方面。我们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和监督落实制度后,不仅能提高我们发现问题的水平,更能提高我们党和政府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各级政府领导要把群众的信访问题看成是鞭笞国家治理和干部自身发展仕途中的“啄木鸟”,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信访群众的诉求和谏言,才不会见信访者就如临大敌,只有在如此良性的认知和对信访问题积极负责的处理下,信访问题才会越来越少,基层的政治生态也才会越来越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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