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向醉驾者索贿帮其脱罪

2022-05-16 10:44

 “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对不起这身警服和人民警察的称号,把手中为民服务的权力异化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唐高彬在接受审查调查时数度哽咽,悔不当初。
  唐高彬出生于四川乐至一个偏僻的小山村,1991年12月,初中毕业后,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在部队,他不怕苦、不怕累,苦练射击、翻越障碍、野外生存等各种军事技能,从一名农村穷小子考上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某指挥工程学院,转业后又从事了光荣的警察工作,并先后获得了许多荣誉。
  但是后来,看到“过去不如自己”的老同学、老战友做生意发了财,而自己却只能领一点“死工资”,唐高彬的心态渐渐失衡了。
  工作之余,唐高彬经常光顾彩票投注站,也曾中过上万元的大奖,这让他尝到了买彩票的甜头,从此便沉溺其中。可是直至他把赚来的钱花光后,也没再中大奖。但唐高彬并没有痛定思痛、告别购买彩票,而是一心想着“翻本”。他沉溺于博彩带来的刺激,变本加厉通过向家人要钱,向朋友、同事和银行借钱和网络平台贷款,将更多的钱投入彩票购买。很快,不仅积蓄输光,还负债累累。
  “银行流水显示,唐高彬购买彩票的花费将近100万元,最多一次花掉了2万多元。”办案人员表示,在外界的诱惑和内心的不甘双重刺激下,欲望的杂草在唐高彬心里滋生。
  2017年9月,“老朋友”苟某某为帮助醉驾房东马某某“脱罪”,找唐高彬帮忙协调。唐高彬向马某某索取2万元后,利用自己担任盐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的职务便利,伙同攀枝花市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员罗某某(另案处理)将马某某的血样酒精含量结果篡改为78.7mg/100ml(认定醉驾标准为80mg/100ml)。罗某某分得0.6万元,唐高彬分得1.4万元。
  唐高彬尝到“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此后,他采取同样的手段,向毛某某、王某索取现金人民币5.5万元,以帮助对方逃避醉驾追责。罗某某分得2.2万元,唐高彬分得3.3万元。
  为帮助涉嫌醉驾的张某某免受刑事追究,唐高彬向张某某索取现金人民币2.2万元后,将张某某抽取的血样通过暴晒和不按规定放置冰箱而是放置在外的方式,使张某某的两份血样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5.1mg/100ml和71.8mg/100ml。
  经调查,2017年至2021年,唐高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向6人次,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4.1万元。2019年,组织就有关问题对其函询时,他仍不知悔改,不珍惜组织挽救的机会,企图瞒天过海、蒙混过关。直至案发,唐高彬受贿赃款均已挥霍殆尽。
  2021年9月,唐高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2月,唐高彬因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评论: 
“只有失去自由方知自由的珍贵。赌徒心理使自己失去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奋斗向上拼搏劲的精神,失去了保持冷静思维、理性思考问题的精神状态,从而使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发生变化。心存侥幸,致使今天走向了一条不归路。”直到此时,唐高彬才幡然醒悟。各级基层机关应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培训,及时监督,规范执法的过程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好的监督相当于保护我们的基层干部。
(本文作者: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研究委员会调研室理事 国廉评论员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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