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在行动 | 会议记录牵出“蛀虫”

2023-10-29 10:06

近期,山东省齐河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对晏城街道池庄村党支部进行巡察时,一条涉及绿化带承包事项的会议记录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会议记录显示,“该村决定将高速两侧的绿化带管理权交由村民吴某承包”,最后特别注明,“一切补偿归本户”。

  针对这条不寻常的会议记录,巡察组召开组务会,详细梳理池庄村的财务账目、“三务”公开事项和近几年领取占地补偿款人员名单,查看吴某是否真的享受到“一切补偿”。结果发现,该村委会确实将本该属于村集体的利益拱手让给了吴某。

  巡察组立即将该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展开调查。

  “关于你承包的村绿化带管理权和领取占地补偿款一事,你有印象吗?”核查组人员找到吴某了解情况。

  “有印象,我和村里有承包协议,当时几名村干部都在,我负责管理,树木成材出售后和村里三七分账,村里占七成。后来这片地被占了,我领到补偿款后给了村支部书记寇某6.1万元,其中1.1万元是给他的好处费,另外5万元是给村里的分成。”

  “你是怎么给的寇某这部分钱?有其他人知道吗?”

  “我去寇某家给的他,跟我一起干活的张某知道。”

  核查组再次调阅村集体账目,确认5万元没有入账后,对寇某进行谈话。

  “时间太长我给忘了,1.1万元是给我的辛苦费,5万元是给村里的,这两年太忙了,暂时还没有上交,这两天就补给村里。”寇某狡辩道。

  面对寇某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态度,核查组工作人员耐心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详细列出证据材料。最后,寇某如实交代了侵占补偿款的事实。随后,核查组又陆续收到巡察、信访部门关于寇某的其他问题线索,涉及多项虚报冒领占地补偿、林业补贴问题。

  经查,寇某在负责池庄村工作的4年中,先后以多个村民名义虚报套取各类补偿款共计110万余元,套取造林补贴款1万元,并多次采取收入不记账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共计14万余元。最终,寇某被开除党籍,并因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通讯员 庄伟 岳跃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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