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绿水青山---新疆巴楚县人民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

作者:古丽努尔·如孜、王勇、洋芋

2023-08-15 23:50

  “有谁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哪天设立为全国生态日?”法官干警提问。“今年的8月15日。”有群众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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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增强人们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意识,引导更多人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来,巴楚县人民法院迅速行动,于8月11日组织干警到巴楚县夏马勒乡奇特村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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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干警们悬挂宣传横幅,向群众普及绿色原则、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生态日的设立价值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耐心地为群众解答关于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争当生态卫士,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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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巴楚县人民法院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严厉打击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通讯员:新疆巴楚县人民法院 古丽努尔·如孜、王勇、洋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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