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实现市区法官廉政档案全员覆盖

2021-12-24 07:27

“有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给我们把关,用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建立廉政档案,我们更放心了。”沈阳中院王法官说,“填报廉政档案的过程,对我们来说也是一次廉洁教育和提醒,严管就是厚爱,这也是在督促我们更好、更规范地履职行权。”

沈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建立《法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相关填报制度》,将填报对象范围扩大到基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级领导干部和及执行局负责人,市法院中层(正副职)领导干部。此外,市、区两级法院四级高级法官以上员额法官、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也都纳入廉政档案管理范畴。要求干部本人将涉及房产、婚姻变动和婚丧嫁娶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并同步更新纸质和电子档案,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可用性,实现了廉政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化管理。

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监察组在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基础上,在全市法院系统建立处级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数据库,依托党风室的党员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模型,应用大数据思维指导实践战法,对两级法院领导干部的廉政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归档,实现了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和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621名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已纳入电脑系统动态化管理,实现了全覆盖。

经系统梳理后的廉政档案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了监督对象廉政相关资料采集全面化、信息导入批量化、信息查询快捷化、统计分析多样化和廉政预警及时化。不仅使主管部门对干部信息掌握更全面,也有助于监督部门摸清监督监察对象“廉情”底数,借助“大数据”绘制党员领导干部廉政“画像”,令“室组地”联合监督更加有的放矢。

据了解,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三纪检组将进一步提升廉政档案后续管理和运用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发挥监督效能。逐步将两级法院全部员额法官纳入廉政档案管理范畴,进一步发挥沈阳市纪委监委在推进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推动治理体系建设方面的先发优势,不断探索廉政档案在监督体系建设中的新实践,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让廉政档案发挥出更大的监督效能。(沈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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