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
纪检监察工作是人心工作、群众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肩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为民情怀,着力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增进民生福祉,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2023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着力查处群众身边“蝇贪蚁腐”,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7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万人。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部署今年工作时要求,坚持向基层延伸,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瞄准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集中整治;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促进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惩治“蝇贪蚁腐”,方向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要走好群众路线,把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多到田间地头、街头巷尾、群众家门口走走,常和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既宣传政策也拉家常,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发现那些坐在办公室里难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畅通来信、来访、来电渠道,用好“码上监督”“扫码举报”等网络举报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方便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线索,认真处置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要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人社、医保等职能部门沟通,发挥“互联网+监督”大数据平台的作用,通过大数据比对碰撞,对可疑信息自动预警、分类梳理、精准识别,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要认真办理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审计移交问题线索,督促行政执法、司法机关按规定移交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保持“惩”的高压态势。县级纪委监委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要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产业项目建设、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完善群众“点题”监督机制,找准切入口,紧盯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推动严厉打击“村霸”、“街霸”、“矿霸”等基层黑恶势力,严惩背后腐败和“保护伞”。
统筹办案力量,创新办案方式,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要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推动加大基层监督办案力度。推行和完善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将乡镇(街道)划分为若干片区,采取县级统筹调度、片区协作互助等方式查办重要案件。健全异地办案、提级管辖机制,对干扰多、阻力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复杂案件,依法采取指定管辖进行异地办案或者提级管辖,破解县域“熟人社会”办案难等问题。对涉及乡镇(街道)、村(居)的重要线索、典型问题,特别是群众反复举报、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多次查否的问题,加大挂牌督办、提级直办力度。
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提升治理效能。要统筹用好各方面监督力量,结合实际运用信息化手段,贯通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监督信息,重点加强对民生项目资金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等方面监督,推动应用群众熟知易用的载体,深化基层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对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提对策,提高纪检监察建议针对性、可行性,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做实做细廉洁教育、纪律教育,推动广大基层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坚守清正廉洁、勇于担当作为,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落实到群众心坎上。(尹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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