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的危害与影响

2022-03-31 07:34

        全民健康时代,身体健康是人们生活工作之根本,身体有恙自然要治疗,随着医疗保险的普及,普通老百姓进医院看病的比例越来越高。然而,媒体曝光医院“小病大治”“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病情夸大问题,“检查结果互不认可问题”“医疗回扣问题”“医风医德问题”……种种以患者健康为出发点的“治疗陷阱”已成为患者之痛、社会之痛!
       之所以滋生“猫腻”,源于某些医院、某些医务人员的利欲熏心,利用患者与专业知识人员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等、知识不对等,通过“专业知识、健康至上”的理念忽悠蒙蔽患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以治疗颈椎骨质增生为例,农村70岁的患者李某因双腿无力,在当地县医院CT检查确诊颈椎骨质增生,椎管狭窄压迫神经所致,后到省级医院求诊,省医院看了检查结果后再次开出CT、核磁共振等检查单要求再检查,针对患者家属质疑检查结果应该互认,医生的回答是:认可,但需要进一步确诊,并观察病情变化(据上次检查时间间隔一月余,骨质增生能有很大变化吗?术前术后分别再次做CT和核磁检查)。后确诊骨质增生压迫神经了,建议手术治疗,否则会逐渐加重导致截瘫。术中建议家属使用“原厂钢板”做固定。术后患者在医院期间恢复良好,回家后术前的症状又逐渐出现,时轻时重,多次咨询医生都得到一致解答“恢复段时间 观察观察再说.........”这一观察就一年有余,术前术后几乎没有改变,而且术后带回家服用的药物因服用后有全身痒/脱皮的情况被医生建议停用后症状消失,余下的药也成了”废品”。因患者感觉治疗效果不理想,咨询其他省级医院回答是:“这样的病可以不做手术”。那么在可做可不做的情况下,医生的选择除了增加手术量和相关收入,占到患者角度考虑是做是不做又有哪些依据定论呢?治疗方向错误患者花冤枉钱是小事,如果因过度治疗导致患者健康失衡又是谁之过?过度的治疗必定会给患者健康留下其他隐患。在科室业绩、医疗回扣等影响下治疗方法的选择、钢板选用、药物选用上就不再是根据患者病情决定了,而是根据科室业绩值、供应商的关系、医疗回扣值等利益关系来决定,在种种见不得光的利益背后,映衬出的是患者成为不良供应商家和医生之间交易的中间体。
       再如妇产科,生孩子各种有关无关的检查做完了,就是各种辅助治疗,除了“硬性治疗”,家属信息同样不容小觑,各种母婴产品销售人员就会找到产妇家属。肿瘤患者更是各个医院的“唐僧肉”,各种服务、各种治疗最终使患者家属“人财两空”。
      再例如某患者头疼、咳嗽,到医院后血、尿常规、B超、心电图、胸部X光、头颅CT检查完了医生说是感冒了,拿盒感冒胶囊回家了。不是这样的“排除法”检查太伤人、而是太谋财。因为每项检查开单的医生都有相应的提成。更有某些医生开处方后让患者去医院外门口药房拿药,这张处方背后又隐藏着什么呢?
       如果过度医疗异变为“坑人”,倘若医院经营堕落为欺诈,必然滑向犯罪深渊。近日,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东院区神经外科某医生被妻子爆料利用职务收取礼品、拿大额回扣,打着省二院专家的旗号私自外出与其他医院赚钱私单......当事医院对这样的医生没有察觉还是习以为常?这样的案件肯定不是个案。如果是有组织,有预谋,大肆犯罪一度还披着“一切为了患者”的伪装,妄图逃避打击,必将走向灭亡。国家定是利剑出鞘,斩断“黑手”,更给其他心怀不轨者敲响丧钟。
构建节约型社会,需要鼓励和支持全社会节约高效地利用各种资源,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消耗。让国人的健康不再是数据,医疗健康行业规范发展,这关乎广大患者的权益,也关乎到社会的稳定,这需要有关方面共同努力,让医生真正的为患者健康考虑做到“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
(作者  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研究委员会国廉评论 评论员赵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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