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新“枫”景丨践行枫桥经验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作者:杨育忠

2023-11-24 21:18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莎车县人民法院根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10个派出人民法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司法审判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基层、在诉前,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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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拓法庭建设新路径,探索具有莎车特色的“枫桥法庭”
      自2020年成功创建“枫桥式”法庭以来,托木吾斯塘、恰热克法庭以“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宗旨,主动参与社会诉源治理,联合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访惠聚力量,在辖区内其余乡镇建立了法官工作室,将调解程序前置,努力将矛盾诉求化解在诉前,确保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及诉累的同时,也做到了促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自2023年以来,托木吾斯塘、恰热克“枫桥法庭”共办理各类案件1257件,其中诉前调解622件,诉中调解624件,撤诉11件,调撤率高达100%。
 
      二、托木吾斯塘“枫桥法庭”积极打造“无讼”村
      托木吾斯塘法庭自成功创建为“枫桥式”法庭以来,合理统筹规划,在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的同时,积极与英吾斯塘乡九村“访惠聚”工作队对接,联合“访惠聚”工作队和群众工作站力量,与工作站矛盾纠纷化解办公室建立联调协议,确保本村所有矛盾纠纷不出村,实现零距离定纷止争,非诉化解矛盾纠纷的目标,2020年年底,英吾斯塘乡九村建成了莎车县第一个“无讼”村。
      三、恰热克“枫桥法庭”发扬阿布来提·吐孙“家事工作法”,健全家事纠纷“三访”机制
      结合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建设新要求,继承发扬身边先进典型阿布来提·吐孙“家事工作法”,建立“诉前初访、案中查访、案后回访”的家事纠纷化解“三访”机制,大大提高了家事纠纷就地化解率。以“小家庭”的和谐,促进了乡村“大社会”的和谐。
      下一步,莎车县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通讯员:杨育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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