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罗刹海市”是否存在名誉侵权法律风险

2023-07-29 06:53

       当下,刀郎新歌“罗刹海市”(简称歌曲)一夜之间火爆全网。文艺界各大门派纷纷推出改编版本助兴,网友们也踊跃参与,各抒己见解读歌词大意。一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复兴盛况。其中,不乏很多网友认为歌曲是对四位歌手的回击。过分解读导致四位歌手社会地位评价纷纷下降。笔者无意卷入娱乐圈的是非争端,现就歌曲是否涉嫌名誉侵权谈谈看法。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名誉侵权,侵权有哪些构成要件?名誉权侵权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对比上述侵权要件,笔者认为,歌曲并不构成名誉侵权。
       首先,歌曲并没有指名道姓诋毁、损害他人的名誉。至于网友的过分解读和对号入座,那是网友的问题,若触犯法律,网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与歌曲本身并无法律上因果关系。
       其次,刀郎主观无过错。歌曲是根据聊斋志异故事改变,师出有名。自古以来用文艺、小说讽刺鞭挞社会不正之风,不乏其人。如蒲松龄、鲁迅等,都被后人界定为正能量。
       第三,歌曲没有针对特定个人或组织,鞭挞的是社会中的乌烟瘴气,系不特定的人和事。客观讲,歌曲有讽刺社会和娱乐圈、批判现实的深义。被讽刺的是社会各个领域和角落里确实存在的“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现象。如官场,有“鼠头鸭脖”事件,官员公信力造质疑;有排斥打压自己不喜欢的有才华的人才等;司法界,有南京彭宇的法官,让国人至今“扶不起”;还有“吉林浮桥案”,冒用他人姓名高考的法官主审此案。娱乐圈,有导演与女演员的潜规则;学术界,有院士评选排挤优秀人才导致出走美国获得双院士怪象;教育界,人教版教材插图“以丑为美”事件,不健康画风材料居然使用了整整10年无人提及,令人匪夷所思。上述现象何尝不是“马户只听又鸟的曲”呢?所以,歌曲格局并不是网友对号入座的几个歌手那样狭小,而是整个社会中不和谐现象的人和事,其创作格局如此之大令人折服!
       第四,某些歌手可能因网友对号入座的原因,导致社会地位评价降低,造成社会压力或心里负担。但这些客观事实,是因网友对号入座过分解读造成的,事出有因。比如以前某些歌手贬低诋毁过刀郎,导致其社会地位评价降低。与歌曲本身无因果关系。如果硬要说有关系,那也只能说某些人“做贼心虚”了。
       法律之所以规定名誉侵权要承担法律责任,是为了保护社会公民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名誉侵权行为是一种负能量的社会效果,必须限制和禁止。相反,刀郎的歌曲是对“丑美颠倒、是非不分”的社会现象无情鞭挞,达到了净化社会空气,扶阳正气的社会效果。是一部正能量的歌曲。希望网友不要过分解读,甚至网暴,那样真会构成名誉侵权。希望网友能理性解读,支持刀郎,不要超越法律的范围。
 
(作者:宋义凯 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研究委员会 、国廉评论法律专家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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