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你是否正在成为“孤注一掷”的帮凶

作者:强新鹏

2023-09-18 06:09

      近期热映电影《孤注一掷》向观众揭秘了网络诈骗产业链的运作过程,在诈骗产业链中有一个“开水房”环节,负责诈骗资金的流入与流出,此时,犯罪分子为了规避法律打击,常常采用租借他人银行卡的方式洗白和转移诈骗资金,由此产生的下游犯罪即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近日,莎车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帮信罪案件,被告人孟某因涉嫌帮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被告人孟某在同学孩子的满月宴上,听同学介绍说有一种新的赚钱方式,只要将办理的银行卡出借给他,无需任何操作,即可对卡转账流水每10000元获得70元利润。孟某本也对这么容易的赚钱方式半信半疑,但同学告诉孟某钱款来源都是电商平台店家的大额货款并不涉嫌违法犯罪,孟某信以为真便按照同学的指示先后办理了6张银行卡。不久,孟某就接到了银行的电话,告知其一张卡内资金流动异常已进行冻结。但孟某得知此情况,不以为意,仍然继续通过其余卡内资金流动获取提成。直至同学被抓,孟某醒悟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切莫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收款码等出借或出售给他人,该行为可能会为不法分子实施网络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在使受害人经济遭受损失的同时,更会让自己身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泥潭。天上不会掉馅饼,侥幸心理不能有,切莫为了蝇头小利而踏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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