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效双优 | 多措并举 避免程序空转 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注入法治力量

作者:平安法院

2023-07-12 09:19

今年上半年,在上级法院大力指导下,平安区人民法院立足其集中管辖的民和、化隆、循化三县“民告官”行政案件的职能定位,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己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根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深挖矛盾根源,多措并举,避免程序空转,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止6月30日,共受理行政案件32件,结案29件。其中因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而使原、被告以撤诉方式结案的有9件;原告表示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的有4件,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占案件总数的44.82%,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8个百分点。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直观了解争议产生根源以及群众真实诉求,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2023年6月5日,平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原告韩某某诉被告化隆回族自治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该局行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并组织该局30余名干警旁听庭审;公安干警通过旁听庭审,对依法行政有了更全面、更直观的了解。庭后判决之前,公安机关针对该案存在的程序问题主动撤销了原行政决定;原告达到诉讼目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后,遂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2023年3月28日,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化隆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制拆除房屋一案,该局“一把手”出庭应诉,并针对案件存在的问题自行撤销了其于2022年10月28日作出的限期自行拆除决定书,原告也因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而服判息诉。
 二是通过落实“处罚法定”、“罚过相当”等法治基本原则,践行中央关于保护微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政策精神。2022年5月17日晚,原告绽某某经营的某家庭宾馆登记接待两名男子入住。18日凌晨1点,2名入住男子趁值班人员在值班室休息之际,将1名未成年女性带入宾馆房间共同饮酒;在女孩醉后裸睡期间, 2名男子与前来送烟的另1名男子先后与该女孩发生性行为;凌晨3点,女孩醒来后要回去,其中1名男子陪同其到宾馆门口,叫醒值班人员将门打开送女孩出去,离开宾馆后女孩报案,民和县公安局立案追究三男子的刑事责任,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宾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原告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处罚三万元。
原告绽某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平安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5月27日发布的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显示,同等情况下的行政罚款为2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一个月。本案案情与该案例基本相似,具体情节也轻微,但处罚内容却更重;对于一个已经营18年的个体经营户来说系毁灭性处罚,工作人员因此失业,不利于当前对微小企业的保护。为此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通过协调沟通,民和县公安局决定给原告停业整顿及罚款3万元的处罚,允许其在整顿合格后继续申办宾馆经营许可证,原告认罚并撤回起诉。
三是司法审查权尊重行政机关首次决断权,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引导、建议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其在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资源优势,找准矛盾的冲突点和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原告民和县某公司不服民和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一案,涉及基本民生,人数众多且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仅仅依靠法院裁判并不能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此,平安区人民法院加大协调力度,阐明法理、陈述利弊,通过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沟通,民和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作为,最终原告撤回起诉。
四是以当事人实质性诉求为出发点,找出导致诉讼症结所在,阐明法理、陈述利弊,增进原告对行政机关的理解,消除抵触情绪,服判息诉。上半年,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后,表示服判息诉,不再上诉的有 4件,改写了行政审判实务中只要败诉就必然继续提上诉的定势与局面。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国廉评论网"或带有国廉评论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国廉评论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本网注明“来源:×××(非国廉评论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问题联系:18201558382;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