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婚礼同居但未领证 分开后彩礼该返还吗? ——城中法院审理《新规》后彩礼纠纷“第一案”

作者:城中法院

2024-04-18 18:54

   彩礼,是一方当事人依据地方习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给付另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财物。近年来,情侣分手后因彩礼对簿公堂的事情屡见不鲜。按法律规定,未领取结婚证,彩礼支付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但如果是同居生活,彩礼仍需要返还吗?今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自2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了给付彩礼的目的除了办理结婚登记这一法定形式要件外,更重要的是双方长期共同生活。近日,城中区人民法院就首次适用《新规》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按习俗举行婚礼共同生活而引起的彩礼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
\"\"
   2019年4月,原告鲍某与被告黄某经朋友介绍相识,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4月,双方按习俗举办了婚礼,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礼前,原告向被告给付彩礼86000元、黄金首饰费用20045.29元。双方共同生活至2023年3月份,后因双方家庭产生矛盾,被告出现流产现象,2024年2月原告向法院递交诉状解除婚约关系,并要求被告和被告父母退还彩礼。
   庭审中,原告称,双方虽生活三年,但被告经常离家出走,2023年3月被告离家出走后,明确表示自己不愿再履行夫妻义务,不愿与原告共同生活,故依法提起诉讼。被告表示,没有领证继续生活的原因是原告有婚内出轨行为,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是对夫妻关系的严重践踏;二人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三年多,在双方共同生活三个月后,被告曾怀孕,但由于双方争吵,导致孩子流产;被告饱受折磨,已经留下了后遗症,因此被告认为原告没有理由要求退彩礼。
\"\"
法院调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原告虽未提供因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据,但结合原被告双方的彩礼习俗,考虑彩礼给付方2020年所在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法院认为原告给付彩礼较高,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结合《新规》予以支持。后经双方举证、质证,承办法官通过认证以及释法明理,被告同意适当返还彩礼。承办法官结合彩礼的目的性、赠与特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双方过错、被告嫁妆等因素庭后进行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返还原告彩礼350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寄语:
\"\"
   结婚前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是我国社会普遍的婚俗,虽无法律规定但却普遍存在。《新规》的发布,回应了社会关切、明确了裁判规则。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亦不应当忽略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共同生活的事实一方面承载着给付彩礼一方的重要目的,另一方面会对女性身心健康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是曾经有过妊娠经历或生育子女等情况。如果仅因未办理结婚登记而要求接受彩礼一方全部返还,有违公平原则,也不利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法律对返还彩礼罗列了具体情形,但在调解返还彩礼纠纷案件时,不应机械适用法律规定,而应当综合考虑是否共同生活、举办婚礼、生育子女、各方过错,结当地习俗等情况来确定。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国廉评论网"或带有国廉评论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国廉评论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本网注明“来源:×××(非国廉评论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问题联系:18201558382;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