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担责与担当

2023-06-08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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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了多年政法媒体记者,没想到如今也成为一名访民。而我却是一名真正的“信访”人。上访信累积有一尺多厚,却从没上门与任何领导争吵过。有人说:就你这样,可能当一辈子访民也解决不了问题。也有人说:很多地方政府解决信访问题己形成一种独特惯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近日,为寻求声援,我找到原工作过的报社总编辑,这位有高级编辑、记者职称的领导,看过我写的材料后对我说:你写的材料理由充分,有理有据,但作为党报,难以刊发。就是发内参,专发给相关领导,也会像你材料上所写的市委书记签批一样,领导也只能签批一个原则意见。下面的人想给你办,领导不签批也能办;不想办,他们也能找出很多理由。我说:我与他们无怨无仇,他们为什么要为难我?他说:这也不算故意为难你,现在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们按你的要求办了,可能多少要担一些责,不办不担责。你又不是他们什么亲戚,他们为什么要为你担责呢?
这位领导与仁兄的话,的确有一定的道理,但作为人民公仆的政府官员,为老百姓担点责就不应该吗?领袖说:“吹灭别人的灯,并不会让自己更加光明,阻挡别人的路,也不会让自己行得更远。”李强总理在全国两会上也强调:“民有所盼,政有所为”。领导打断我的话说:“你不要太天真了,到退休了还满腹书生气。我给你举一个例子,最近武汉某大学一位年轻的副教授,因患忧郁症在学校教学楼上跳楼自杀。相关部门作出了自杀认定,家属也认可。但家属说人死在学校内应算工伤,学校当然不肯同意,家属到处上访无果,后有人给家属点了一下,谁具体管事就找谁,他干啥你干啥。他们虽然不愿担责,但谁也不愿为公事去结私仇。家属按此行事一周后校方妥协,按工伤事故处理。就这件事来讲,他们不按工伤事故处理也是对的,但现在按工伤事故处理了,谁又会出来说不是呢?!领导告诉我:如果你不想为此事撞得头破血流,你就要有敢于打破他们头的勇气(当然不是让你真打)。有些合法的事,光凭合法途径是难以解决的。
       领导的话,让我久久难以平静。我一直认为:我与他们之间的分歧,主要是在认知上的问题。其实不然,也就两句话四个字:担责与担当。老百姓再切身的利益,也不能影响到他们自身的利益。他们担心,今天为你担责,也许明天会有人对他追责,让他感觉不划算。可我们政府一些重要职能部门任由这些毫无责任与担当,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生搬硬套,机械运用的人长期把守,普通老百姓还会有出头之日吗?!
       法律没有温度,但法律的最终目标是维护公平、正义。在任用和执行法律当中,不能违背良知与伦理,人性的温度,也能感化冰冷的法律。世界上很多著名大法官,他们之所以著名,就是因为他们身上都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但愿我们这个世界,我们的政府官员,对待老百姓都能少一点冷漠与冷酷,多一些温暖和关怀!(楚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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