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讨薪还是恶意欠薪,百姓说

作者:评论员苗有成

2024-06-21 10:57

最近网络上对讨薪、欠薪这个问题评论较多,各抒己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作为一个普通百姓也曾经要过帐,也帮人要过帐,呆账、死账、赖账、坏账多的是,极少数人讨薪深陷泥潭,至今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讨薪的路上到处充满这辛酸折磨。其中的难度和无奈最少让你减少几年寿命。在此也谈点自己的看法。

单从字面上去理解,有三种意思;一是薪。薪在这里是指薪水、工资。薪水的产生起码是有两方之间产生了相互关系。一方为用工单位,也就是出资方。另一方为付出劳动能力,要取得劳动报酬;二是欠薪和讨薪。那就是双方因为薪出现了纠纷。欠和讨同时出现,先有欠后有讨;三是恶意。难道双方都是恶意,到底谁是恶意谁是善意呢?

首先要理清为什么要讨薪。因为讨薪者他们要生存。大家也都明白,讨薪者一般都是底层的打工者,也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普通民众,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年龄结构看,青壮年居多,很多都是家庭中的顶梁柱。这些劳动者往往担负着全家的生活重担,上有老,下有小,老人看病,小孩上学,平时的柴米油盐,吃喝拉撒生存压力很大。他们的工薪是支撑全家基本生活的保障。欠了他们的工资,也就意味者掐断了一个家庭的经济来源。长久拖欠会给劳动者的家庭生活带来难 以想像的困苦和艰难,很容易加重他们的生活压力,因此产生一些负面情绪导致矛盾激化,伴随着极端现象的出现。

其次欠薪是因为劳动者在一定的规定时间以内,按照指定,听从指挥,付出了自己的勤劳、汗水,辛苦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应该得到的工资劳动报酬。而且是按照合同或俗称约定商量好了的。劳动者提前支付了劳动力。报酬则是后发的。直白的说:我先给你干完活了,工资你是后发的,那也是我必须应该得到的。应该给薪你没有给,所以后续的讨薪是合理的合情的,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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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怎么样区别恶意和善意。笔者曾了解过多个讨薪案例,也接触过多名讨薪人,自己也深有体会。如河北某个村2016年9月建了个居民小区。欠下了149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80万元。讨要至今未解决。几年来讨薪人刘某某从基层到国务院逐级向上反应,历经7年多,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时间,最后到镇政府,时至今日还是没有任何效果。这就是善意讨薪的结局。另从媒体和网上查阅,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他们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生活绝望的情况下,在没有人给他们伸张正义的情况下。极少数人才采取了跳楼、喝毒、上吊等自杀的方式。来结束这身临绝望的生命...逃避这生活的打压。这就是有人所称的“恶意讨薪”。

反观欠薪方,城里有住房,出入有专车,家里有存款,消费上挡次。有的则是单位欠薪者,现任不管前任的帐,能退则退,能拖则拖。难道他们都是善意的吗?

从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看,对恶意和善意各说各的理,官方虽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但在2020年国家就已经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同年5月1日起执行。全文7章64条。从工资清偿、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都有了详细规定。该条例虽然指的是农民工,但是同样使用其他劳动者。现实中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谁是谁非,根本无需过多解释。可有的单位、有的人就是在刻意的回避。谁善谁恶此刻一目了然。

讨薪的成了孙子,欠薪者成了爷爷。“黄世仁和杨白劳”翻转了个盖。仔细分析这些现象的普篇出现,不难发现其中的特点:第一,双方关系不对等。劳动者他们的想法一般都很单纯,出力换工钱,他们一般在生产的第一线,干这最苦最累的活,拿这最低的工资,享受这最差的福利待遇,有的根本就没有给劳动者上五险一金。特别是对临时工、暑徦工、节假日工克扣的更厉害,随意践踏他们的尊严,藐视他们的身份。丛林法则对方则是他们的主宰者。想从劳动者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据为己有。作为弱者的劳动者根本就没有反抗的条件;第二,利益和权利交织在一起,是讨薪人的路上更加复杂和艰难。上面所具的某村的149人380万元欠款就是典型的利益交换带来的恶果。本来农民工于村委会签订了合同,完工后村委会拒付,在农民工多次讨要无果后,村委会为了逃避责任,在2022年又于建筑商签订了一份证明,把欠资转加给了第三方。第三方随后也找不到人了,致使149名农民工的血汗钱就这样难以被追回了。官员甩锅转了政绩,开发商赢得了利益。这种做法是在逼迫劳动者走向极端、后果难料...第三,打工者的文化水平低,法律法规知识了解甚少,依法维权意识淡薄,被不法侵害了也不知道用哪些条文,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在讨薪的路上往往有理说不清,甚至败在诉讼中。心中有怨无处泄,容易走上极端,给有心人利用。产生出了所谓的“恶意讨薪”新名词?

 

当今社会恶意欠薪、恶意讨薪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构成了威胁。因此,有必要在深入剖析这种现象的本质,探讨其产生的根源的同时,就应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首先,国家应该出台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明确欠薪行为的定义、 性质和严格的处罚措施,为劳动者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对于欠薪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加大严惩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力。同时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加强技能提升,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议价能力,减少被欠薪的风险。

其次,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特别是执行力度。参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照同类型的事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建立健全欠薪预警机制 ,把劳动者的工薪作为抵押纳入质保金行列,介入提前,保障不出现欠薪问题。

再者,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对恶意欠薪者的单位、法人和个人进行及时曝光,让社会大众了解真相,权力部门出示黄牌警告,把他们列入老赖名单,公布于众,形成舆论压力,让欠薪者的行为无处遁形。

综上所述,劳动者需要一个公平正义、和谐的劳动环境,社会市场需要一个良性的稳定发展环境。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尊严和权益。企业需要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老板需要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老板企业不欠薪,劳动者不讨薪,这才是我们真正的想要的结果和想要的追求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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