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案件

2024-07-10 12:27

国廉评论的宗旨是“发展廉政文化,鞭笞腐败现象,弘扬社会正气、推进廉洁从政”。要完成国廉评论的宗旨,就要懂得如何审查案件,以判断这些案件是否存在错误。我把我自己的经验结合国廉评论的职责,谈一下审查案件的方法。今天所讲内容均为原创。

一、核实身份,了解其与案件的关系

核实身份的目的,是看来访人是否有权代表当事人。我们平时接触到的案件一般都有来访人员,第一点就是要核实来访人员的身份,了解他与所涉案件有何关系,如果来访人员不能决定案件如何去做,我们可能要浪费很多时间做无用功。我们针对的是有权决定这个案件怎么办的人。如果来访人员就是案件的当事人,这什么也不用说,没有任何问题,因为他可以决定。但如果不是案件当事人,就要了解他与案件的关系,了解他能否做主。如果案件当事人是自然人的,来访人员如果是自然人的近亲属,这个也没有问题,如果是朋友,最好是有个授权。如果案件当事人是公司企业等法人单位,来访人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也没有问题,如果是单位的员工,一般也是要有授权的。

二、了解案件所处的阶段

(一)民商事案件一般分为诉前阶段、诉讼阶段、执行阶段、和判决生效后再审阶段。

诉前阶段国廉评论一般不介入,来访人来要不是法律咨询,要不就是找关系。我们要做的介绍一下国廉评论的宗旨,国廉评论能做什么,另外,是跟来访人推荐律师。在以下的每个阶段,如果来访人同意,都可以推荐律师。

诉讼阶段,案件正在审理中,一般也不要介入,否则有干预司法的嫌疑。在审理阶段涉及到事实问题的审理,我们一般是不能发表意见的,但如果涉及到程序严重违法,我们可以介入。比如,没有向当事人送达(违法公告送达)就开庭,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等。有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法院拒绝其参加诉讼等。一审判决后,二审审理期间可以对一审判决发表评论。

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是执行生效判决或裁定,使判决或裁定内容落实的阶段,现在的执行阶段也非常复杂,因为可以提执行异议,由此引发复议和执行异议之诉。对于执行阶段违反程序方面的问题我们可以介入。

判决生效后再审阶段,我们可以充分介入,对案件存在错误的地方进行监督和评论。

(二)刑事案件存在立案前阶段、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阶段。

对于立案前阶段的案件,比如受害人提出控告,可以推荐律师代理。如果受害人控告的案件构成犯罪,侦查机关不予立案,我们可以介入,督促其立案。对于嫌疑人在被立案前找我们的,一方面可以为其推荐律师,另一方面如果其反映的问题明显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介入,进行监督,要求办案机关慎重立案。

立案进入程序后,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阶段每个阶段有不同的任务。在每一个阶段对于严重违反程序的问题,我们可以介入,进行监督。比如超期羁押问题、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问题等等。禁止律师会见问题(两类案件律师介入需要批准,一是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是重大暴恐犯罪案件),非法羁押问题等等。

侦查阶段,是查明案件事实,主导权在侦查机关,一般情况下为公安机关,涉及到公职人员的案件在监察委,其中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案件在检察院。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介入,但不能阅卷。监委办理的案件律师不能介入。对这个阶段我们能介入的仍主要是程序问题,能否立案问题(有明显的证据证明不构成犯罪如其不在案发现场但仍被追究)、能否取保候审问题、等等。

审查起诉阶段,是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审查的结果有三种,一种是不起诉、一种是起诉,一种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阅卷。在这个阶段国廉评论介入可以针对能否起诉进行,如果有证明明显不构成犯罪可以要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犯罪非常轻微或者证据不足,可以建议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刑事一审、二审阶段,再审阶段,和民事一审、二审、再审阶段基本的注意事项基本上差不多,刑事案件程序更加严格,因为涉及到人权保障问题。

(三)特殊的程序

1、行政案件中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复议,我们关注也主要是程序性问题,因为行政类案件出问题的主要在程序方面。比如公民要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财产权利的职责,如果违反职责不受理,可以介入监督。如果在处理过程中违反职责,也可以介入监督。

2、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先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对裁决不服或仲裁不受理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存在错误,也可以介入监督。

3、商事仲裁案件,商事仲裁由各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其受理的前提是双方有仲裁协议,约定该仲裁委员会管辖。商事仲裁的特点是一裁终局,不服的只能就仲裁程序性违法问题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者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对于商事仲裁存在错误的案件,我们也可以介入监督。

三、询问来访人的要求和理由,审查其证据

这一步非常关键,来访人一般是当事人,他们对案件非常了解,案件存在什么问题,他们非常清楚,所以一定要问当事人不服判决的理由,或者找国廉评论做什么。如:刑事案件立案后不抓人,民事案件法院不给立案。在问之前一定要告知来访人必须实事求是,不能虚假陈述或告知我们虚假情况,使我们做出错误判断。我们根据其所其提出来判断是否有道理,有的一听就没有任何道理,那就没有办法管。比如,离婚案件申请再审的问题。有的案件一听就可以判断当事人说的有道理,还有的案件需要很深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来判断,这时就要由专业人士来判断。听来访人说得有道理,进一步审查其提供的证据,看他说的有无证据支持。

来访人应当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明,情况反映,所有的判决书、与争议有关的证据材料

四、如何发现判决存在错误

我一般是按照先法律后事实的顺序来审查案件,也就是说先假定判决查明的事实是正确的,然后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得出的判决结论是否正确,如果正确,则进入事实方面即证据的审查,如果结论不正确,这个判决首先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错误。接下来,看看相关的证据能否支持认定的事实,这需要根据证据规则、法律规则来进行。这是总体的审查思路。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审查判决是否有错误:

1、根据一些常理、经验来判断判决是否错误。

法理是想通的,有些案件,不需要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普通人就可以判断出案件是否错误,我们可以动用一些常理,一些生活经验来判断。比如,说公证错误案。比如说如何判断不合理低价出售资产。

2、审查其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审查是否违反法律规定,首先要涉及到检索法律依据的问题,首先要把判决书中引用的法律依据查找到,其次要把这个案件适用的法律全部检索出来,要讲一个“全”字,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全要检索。看看判决书有没有遗漏的法律依据,所遗漏的法律依据对案件是否重要。检索法律依据可以利用法律数据库。比如,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法院不能主动审查,一审当事人不提出诉讼时效,二审不能提出,提出法院也不能审理。

3、对类案进行检索,审查该判决是否违反“类案同判”的规定。

习总指出,司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公平正义的核心要义是人人平等、法治统一。在司法实践层面,就是要统一法律适用的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做到类似案件类似处理,也称“类案同判”。什么是类案,存在很多争议,按最高法的观点,类案是指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类案不类判”的现象时有发生,如“许霆案”等类似案件的不同处理,“借名买房”案件房屋产权确定不同归属等等,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通过类案检索可以发现来访人反应的案件是否存在错误。比如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对于挂靠施工的,工程质量合格,挂靠人可以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直接向发包人起诉主张其未支付的工程款。但来访人的案子去不支持。

类案检索的平台有官方平台和非官方平台。官方的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法信)、中国司法安全网、中国审判安全数据库等。非官方平台有北大法定、阿尔法、威科先行。

4、对关联案件进行检索,通过关联案件来判断案件是否错误。

关联案件是指要审查的案件与法院的其他案件在当事人、案件事实等关键要素方面存在关联关系,并通过一个或者数个关联点联系起来的案件。比如说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肇事者责任的认定与刑事案件的处理;实务中,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主要的途径是申请复核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比如说:采光权侵权案件与规划部门审批规划的行政案件;职业打假人购买假冒产品后在不同的法院起诉;再比如行贿、受贿案件;盗窃案件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

5、运用证据规则审查判断判决对事实的认定是否存在错误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证据是法官认定事实的基础。如何通过证据来证明事实,涉及到证据能力、证明力等一系列证据的规则。

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最严格,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证据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之分,通过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获得的证据为非法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有瑕疵的证据不能补正的也不具有证据能力。对非法证据有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力主要是看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程度。最后要看证据之间的关系能否相互印证,是否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能否排除合理怀疑。举例:马士堂案

民事案件采用的优势证据规则,证据的合法性、举证责任的分配、举证和质证、证据的综合审核认定均有一系列的规则,比如证据的综合审核认定,要进行逻辑推理,结合生活经验,综合审核论证的公开性。

行政诉讼主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行政机关只能提供作出行政行为前收集的证据,不允许调取新的证据,行政机关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6、通过法律规则的适用来判断案件存在法律适用上的错误。

法律适用,是一个具体运用法律规则处理案件的过程,法律规则从形式上由具体的法律条文组成,使用哪个条文来解决案件,也是存在一定规则的,法律适用实际上是一个“找法”、“用法”的过程。有几个原则要遵循:

(1)上位法优先于下位法规则,比如说《渔业法》规定,无证捕鱼可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可一并罚款。而《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1993年版)规则,无证捕鱼情节严重可以没有渔船。比如说《种子法》规定种子价格由市场决定,而河南省种子管理条例则规定“执行省内统一价格”。

(2)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规则,比如说《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规范的是市场经营活动,属于一般法,而《烟草专卖法》则是针对烟草专卖方面的法律,如果《烟草专卖法》也涉及到不正当竞争的事项进行规定时,《烟》是特别法,《反》主不是普通法。《产品质量法》是对产品质量进行的一般性规定,涉及到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涉及到消费者领域、食品安全领域对假冒产品的事项时,就要适用消法和食品法的规定

(3)新法优于旧法规则,指的是同一制定机关制定的法律而言。

(4)法不溯及既往的规则,这是全球都适用的规则,但有利外,如有利溯及。

7、审查是否存在程序方面的错误

再审案件只提到程序问题一般不会引起再审,纯程序性问题不会再审,只有因程序性问题导致实体判决错误时才会引起再审。

8、寻找律师的专业支持

判断法院的判决是否有错误时,可以按照我所讲的这八点来进行判断,但毕竟法律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领域,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和实践的人,对法律不可能掌握。因此,在判断案件是否存在错误时,完全可以只借助我们律师的专业知识来进行。我们所有加盟国廉评论的律师愿意成为大家审查案件的助手,希望我们多多合作。

 

孙江波,男,汉族,河北石家庄市赵县人,1996年7月开始从事律师职业。国廉评论专家委员会法律评论员、国廉评论网评论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全国优秀律师,一级律师。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委员、律师惩戒委员会委员;河北省侨联法律顾问;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协会房地产争议解决中心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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