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康:开展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 强化自我监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4-07-29 17:11

“县委巡察组巡察期间是否存在以巡谋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变相赠予的其他物品;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日前,在云南省镇康县人民医院巡察反馈各项议程完成后,县委巡察办现场发放巡察“后评估”问卷调查二维码,邀请参会人员对巡察组纪律作风及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评估。

今年以来,镇康县积极推动落实巡察双向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镇康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后评估制度》,明确方法措施,对巡察组在进驻巡察期间的作风纪律情况进行细化分析。

“开展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是巡察机构强化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的有效抓手。”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巡后评估与巡察反馈同步进行,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采用“双评一访一审”方式,重点围绕巡察干部在巡察工作中执行六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察工作成绩等8个方面29项具体指标的现实表现进行考评。

据了解,“双评”包括自评和他评两个环节。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各巡察组对照自评表认真开展组内自评。同时,考评小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被巡察党组织收集“他评”情况,一方面通过线上问卷,向被巡察单位发放“后评估”二维码,收集意见建议;另一方面,通过线下座谈,面对面谈话了解巡察组进驻期间情况。在刚刚结束的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中,共对4个巡察组的纪律作风进行了评估,发放调查问卷280份,开展个别谈话32人次,收集到意见建议15条。

此外,通过接受信访、审核巡察期间的支出情况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并汇总各项情况对巡察组作风纪律进行综合评估,作为巡察干部和被抽调参与巡察干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全面复盘巡察后评估工作情况,根据被巡察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与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紧密协作,探索建立巡察干部行为规范负面清单。

“巡察干部既要一手拿‘尺子’量别人,也要一手拿‘镜子’照自己,有监督别人的底气,就必须首先习惯接受监督。”该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表示。

除了常态化开展巡察组作风纪律后评估外,镇康县还注重抓早抓小,在巡前培训中,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近年来巡察工作中发生的各类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并签订《巡察工作保密承诺书》及《巡察工作“十严禁”》,促进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和巡察工作质效双提升。(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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