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4-08-22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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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素保障、政务服务、干部作风等方面情况,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监督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图为近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组深入三联药业新增全自动生产线建设现场,走访了解施工进度和政策落实情况。哈尔滨市纪委监委供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新起点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重点项目具有宏观效益显著、工期紧迫性强、投资量较大、处于项目群中心等特点,对推动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起关键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自觉融入和服务大局,将监督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部署,立足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以高质量监督执纪执法保障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加强监督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全要素、全链条、全环节,“查、改、治”一体推进,办案、治理、监督、教育贯通融合,有力保障项目建设提质增效,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了坚强保障。

  以强化监督检查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建立专项监督台账,将川航哈尔滨运行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纳入监督范围,出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跟进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黑土地保护、亚冬会筹备、水利工程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督,落实台账管理、督查问责、监督“回头看”等制度,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落实见效。健全“室组”联动监督、“组组”协同监督等机制,联合发改、工信、营商等职能部门合力监督,加强与巡察、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深入开展开发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监督的经验做法得到省委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充分肯定。

  以纵深推进办案为重点项目建设排阻清障。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深挖彻查项目建设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市财政局原局长李占河、市原城乡规划局局长王宏新、双城区政府原区长毛臣、松北区政府原副区长陈蓉等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工建设、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的典型案件,形成强烈震慑。探索构建“政治引领、监督先行、办案跟进、治理同步、机制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闭环,深入落实“一案三书三报告一建议”等制度,聚焦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影响项目建设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深查实改、系统治理。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深化能力作风建设相结合,通过组织旁听庭审、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阅读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以激发活力动力为重点项目建设增效赋能。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上下联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百余家企业,通过专题座谈、实地调研,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督促协调解决哈尔滨电机厂抽水蓄能智能制造产能建设、道里区洲际花园综合体、巴彦县裕宝热力公司秸秆收储等项目建设中的要素供给、审批提速、规划调整、许可办理、契税缴纳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助力项目早开工快建设。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出台《重点项目建设容错纠错免(减)责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不予追责的3个条件和可以容错免(减)责的15种情形,打消党员干部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干事怕出事、出错怕问责等思想顾虑。

  深化对监督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围绕近年来监督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实践和调研发现的问题,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全面梳理、深入研究,不断深化对监督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找准职能定位是履职之基。调研发现,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有的纪检监察机关没有站在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去思考、谋划、推动监督保障工作,有的对于“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认识存在偏差,找不准监督着力点,导致出现监督缺位、错位、越位、不到位等问题。对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立足职能职责、主动融入大局、积极担当作为,不断强化监督是“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的理念,找准工作切入点,从政治高度监督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注重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查,做到监督不缺位、帮忙不添乱。

  提升监督效能是担当之要。调研发现,在履行监督专责中,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资金监管等方面业务知识储备不足,对廉洁风险点把握不准;有的开展监督检查手段单一,对大数据、信息化等现代化手段不常用、不会用;有的监督检查发现的多是项目建设时间拖延、手续不全、资金不到位等浅表化问题,对重点项目建设背后隐藏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摸得不清、挖得不透。对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抓好自身能力建设,提升业务本领,切实解决好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等问题,紧盯重点项目建设流程,创新监督方式,织密监督网络,以有力监督助力重点项目建设高效推进。

  深化系统施治是治本之道。调研发现,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方面,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循案深挖、举一反三的意识不强,主动深挖发现的问题线索不多、查处力度不大、震慑效果不明显;有的个案剖析、类案分析不及时不深入,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堵塞漏洞、健全机制不到位;有的对项目建设领域开展的警示教育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不明显。对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着眼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防范和治理重点项目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形成常态、保持长效。

  提升监督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精准度

  当前阶段,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增强融入服务大局的监督意识,找准监督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着力点、突破口,努力彰显新担当、体现新作为。

  坚持目标导向,全方位融入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大局。强化“一盘棋”思想,站在讲政治高度,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为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树牢大局观念。深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集体学习等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围绕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做到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进一步解放思想,组织开展以监督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为主题的务虚研讨、案例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服务项目就是服务发展、保障项目就是服从大局”的担当意识。二是把准职责定位。扛牢监督首责,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政策规定和专业知识培训,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以精准监督助力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发挥协助职能,推动党委更好履行主体责任,避免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三是拧紧责任链条。成立重点项目建设跟进监督工作协调小组,专班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以及与主管监管部门外部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推动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督促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好日常监督、派驻监督职责,会同政府督查、发改等部门组建联合督查组,用好特约监察员力量,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重点项目落得下、建得好。

  坚持重点导向,全链条监督重点项目建设高效推进。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关键环节,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助力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一是找准监督靶向。紧盯项目谋划招引、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投产达效、后续服务等全流程各环节,重点监督拟实施项目是否符合新发展理念和国家方针政策;是否存在虚假招标、量身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是否存在批而未建、擅自变更以及超标准、超概算等问题;是否规范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财政投入资金、政府专项债券拨付和管理使用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问题;相关地区和职能部门是否积极对接协调解决融资、土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困难,是否存在机械执行政策、服务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插手项目建设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优化监督方式。实行项目化监督、清单化管理,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高标准农田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集中整治,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攻坚突破,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并动态更新重点项目清单,跟进建立监督台账,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暗访抽查等方式了解真实情况,梳理被监督对象责任落实薄弱点、权力运行关键点、问题易发风险点,事前进行风险提示、事中逐项跟踪检查、事后倒查责任落实。三是健全监督机制。整合监督资源,推动构建“职能监督+专责监督+外部监督”的立体化监督网络,完善快速联动响应、信息成果共享、问题线索移交、联合检查会商等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深化监督结果运用,健全分析研判、预警提醒、廉情抄告、跟踪督办、成效评估、监督“回头看”等机制,对现有重点项目建设监督制度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全覆盖查处重点项目建设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项目建设领域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以办案引领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最大限度防止项目建起来、干部倒下去。一是深入挖掘问题线索。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信、访、网、电”等平台作用,搭建纪企沟通“绿色通道”,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用好巡视巡察监督、行业监管执法、财政检查、专项审计等成果,全面收集问题线索。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起底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问题线索,加大跟踪排查核实力度。二是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限期办结、及时反馈,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滥用职权和谋取私利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的案件,深挖彻查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对清晰具体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对干扰多、阻力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级查办、异地管辖、联合办理;对问题频发、影响恶劣的“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三是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坚持办案与治理同步发力,督促案发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推动整改到位。用好查处案件成果,加强个案剖析和类案分析,从责任落实、权力配置、监督监管等方面深挖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或专项治理建议,并督促落实到位,推动堵塞漏洞、系统施治。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选取典型案例,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忏悔录、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坚持结果导向,全周期防范重点项目建设风险隐患。突出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科学把握惩治与防范、约束与激励的关系,释放叠加效应,推动重点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线上审批和智慧监管,督促相关部门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加强科技监督,实现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及时公开发布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关键信息,让重点项目建设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制定正面和负面清单、开展廉政谈话、作出廉政承诺等方式,督促重点项目建设中“关键少数”秉公用权、接受监督。二是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实施分级预警,对按计划节点推进的项目常态监督,对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的项目挂牌监督,对责任空转、严重滞后的项目重点监督,精准压责纠偏。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管人、管钱、管验收、管投资等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向责任主体发出廉情告知书,督促补齐短板漏洞、健全内控机制、完善制度机制。三是凝聚干事创业合力。紧盯重点项目建设决策部署落实、职能部门履职、规范用权廉洁用权等事项精准规范审慎问责,避免泛化简单化。大胆容错纠错,依规依纪依法对干部在重点项目建设中敢闯敢试、担当作为的行为予以容错激励。全力支持保护企业,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成为常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委监委调研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郑国志 赵兴军 秦洪君 靳慧莹 古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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