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裕华区拆迁补偿不公 居民朱志凯维权无果引关注

2024-11-27 19:36

《国廉评论网》舆情观察中心近日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南栗村居民朱志凯的反映,涉及2017年拆迁未予补偿的问题。朱志凯多次向建华南办事处、裕华区信访局、石家庄信访局及河北省信访局反映,均未得到明确答复和解决方案。

据朱志凯反映,2017年裕华区建华南办事处南焦居委会在整体拆迁规划中,对其建造的库房和办公楼进行了拆迁,但至今未给予补偿。朱志凯与他人合伙于2013年租赁南焦村集体土地及部分村民废弃地,清理垃圾、淤泥后,于2016年建造了共计14000多平米的库房和办公楼。拆迁前,建华南办事处和南焦居委会同意其委托评估公司进行整体评估,2017年6月17日河北财瑞资产评估公司给出的评估总价为11526803元。20230324025527845_16(1).png20230324025527845_18(1).png20230324025527845_12(1).png20230324025527845_14(1).png

2017年6月20日朱志凯所建的库房和办公楼被拆除,为此南焦居委会书记孙金华还写了份情况说明,表示将由征地方以成本价给予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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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直至2021年3月份,朱志凯才收到一份估价时点是2018年11月22日的《石家庄市被征收房屋分户估价结果报告》,报告上的评估总价为86490元,由于这一估价远低于建设成本,朱志凯拒绝签字,至今未获任何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朱志凯称其相邻土地上的库房为同一社区地块、同一土地性质、同一时期建造的,其面积远远小于朱志凯,却获得了70余万元的全额赔付。朱志凯对政府的补偿方案表示质疑,认为其不公正、不合理。朱志凯表示在拆迁过程中其一直予以积极配合,政府也曾承诺给予补偿,但最终评估结果与朱志凯自行委托的评估结果相差极其悬殊,政府的补偿方案难以弥补其实际损失。

此外,经过向朱志凯核实情况,确认他当时所使用的土地确实存在违法占用的问题。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朱志凯已经主动接受了政府对其违法占地行为的处罚,并且最后一笔罚款已于2018119日缴纳至裕华区人民法院,这一时间节点已是在拆迁事件发生一年之后。鉴于相邻同属违法占地情况的土地使用者已获得了政府的补偿,因此,违法占地这一事实并不能作为政府拒绝给予朱志凯补偿的合理理由。ebdb50323da429ef00f04e14b1676a9.jpg

拆迁问题直接关系到公民合法财产的保护,法律及政策对于拆迁补偿有着明确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拆迁前应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然后再进行拆除工作。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应通过法院进行裁决,拒不拆除的由法院强制执行。然而,在朱志凯的案件中,这一法定程序政府显然没有遵守。

朱志凯的事件暴露了个别政府部门在拆迁补偿中的不公平、不公正行为,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政府部门未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估和拆迁,而是让朱志凯自行评估并承诺拆除后给予补偿。这种行为无疑让朱志凯产生了误解,以为配合政府拆迁后会按照评估结果得到补偿。然而,拆迁后政府却拿出了一份与之前承诺大相径庭的评估报告,这无疑让朱志凯感到被欺骗,更甚者,补偿金额上的显著差异对待,进一步加剧了朱志凯的愤慨情绪。

朱志凯的遭遇不仅关乎其个人权益的保障,也反映了拆迁补偿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石家庄市裕华区政府应当对此类问题给予高度重视,依法依规进行补偿,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还应加强拆迁补偿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以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法律的尊严。

(作者:国廉评论专家委员会法律评论员 国廉评论网评论部主任 孙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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