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检察院: 多举措维护民企合法权益 全方位构建检企和谐关系

作者:河南观察室 马梦闲 蔡毅

2024-12-20 08:54

专访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志强---介绍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在近日召开的“河南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志强就“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如何抓好落实,保证效果等方面向笔者做了介绍。

如何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抓好针对性?

       河南省检察院把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一同部署,整体推进。全省各级检察院均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在专项行动中始终坚持“清挂护企”,做好“防扰护企”。一是密切检警协作,加大推广应用涉企“挂案”清理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增强监督和清理的针对性。2024年共依法清理涉企“挂案”240件,帮助民营企业减轻诉累困扰,安心经营。二是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等突出问题全面深化监督。己先后监督推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172件,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6件次,涉及财产价值967万元。

如何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提升主动性?

       在专项行动工作中主要抓住两个方面,首先是强化“治腐护企”上下功夫。开展民企内部腐败专项治理依法打击民企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等相关犯罪强化办案指导、追赃挽损、诉源治理并重,切实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343件404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373万元。其次,深化“治理护企”上下功夫。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突出问题,共制发检察建议130份,督促相关行业专项排查整治112次。我省安阳市检察院在办理某案件时,及时向某上市汽车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使其在试验汽车拆解销毁、信息管理等方面改变管理方式,提出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相关立法建议,推动省汽车行业协会出台《试验车报废拆解规范公约》,该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如何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实现持续性?

       河南省检察院目前已出台了16条细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严厉打击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开展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优化民营企业法治环境;开展市场主体综合治理,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据统计,全省各地检察机关通过编印案例专题讲座等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逐步提升送法进企业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2024年编发各类涉企典型案例144件,组织普法宣传讲座893次,涉及企业1730家、企业员工53326人。洛阳、平顶山等多地开展“百名检察官送法进百企”、检察官挂点服务全市重点企业、涉企检察普法微课堂等活动,推进“定制式”问需施策。2025年要真正实现打通检察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确保“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针对性、主动性、持续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服务效能,营造出良性的检企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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