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砥砺前行新征程

作者:杭州观察室观察员 宋宏智

2024-12-31 20:51

       2024 年,杭州市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征程中勇毅前行,成效斐然,持续彰显党和政府坚决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的钢铁意志与坚定决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一线延伸拓展,以雷霆手段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积弊,全力守护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健康肌体。

image.png

       在重点领域攻坚突破方面,杭州市聚焦金融、国有企业、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以及招投标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靶向施策。这些领域因其权力高度集中、资金资源汇聚密集的特质,成为腐败滋生的潜在高风险区。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坚如磐石的韧劲,深挖彻查各类腐败问题,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全力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持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公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典型案例: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原副大队长胡学枫:2018 年底至 2023 年底,在担任临安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二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茶叶、名牌休闲鞋等礼品。2024 年 9 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杨国荣:2022 年 1 月至 2024 年 4 月,在担任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西湖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队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2022 年以来还多次公车私用。2024 年 5 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萧山区交通运输局原一级调研员李锡荣:2014 年初至 2024 年初,在担任萧山区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二级调研员、一级调研员等职务期间及退休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超市消费卡、烟酒店消费卡、保健品消费卡等礼卡及高档烟酒等礼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 年 5 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临平区卫健局原副局长黄韶毅:2023 年 1 月,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药品代理商所送取暖器;2024 年 6 月,联系该代理商预定包厢宴请同学,餐费由其支付,还存在其他政务违法问题。2024 年 9 月,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免去领导职务。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光贵:2013 年至 2024 年,在担任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多次在春节等节假日,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高档烟酒、家具、海鲜等礼品。2024 年 7 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基层反腐工作扎实推进,杭州市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反腐败斗争的触角不断向基层扎根延伸,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基层 “微腐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共立案查处腐败问题 59.6 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46.2 万人,向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 1.5 万人,有力彰显了党和国家对腐败问题 “零容忍” 的坚决态度和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在 2024 年立案 3403 件,对 2667 名违纪违法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将 174 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实际行动捍卫了党纪国法的尊严,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行贿受贿一起查,是杭州市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策略和鲜明态度。杭州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双向发力,协同治理。全年立案查处行贿人员 1.2 万人,并将 1941 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坚决斩断 “围猎” 与被 “围猎” 的利益链,有力遏制了行贿受贿滋生蔓延的势头,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杭州市的反腐败工作成果,是党和政府坚守初心使命、勇于自我革命的生动实践,是对腐败行为坚决斗争、绝不妥协的有力诠释。展望未来,杭州市将继续秉持 “赶考” 的清醒和坚定,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清廉杭州建设迈向新的更高台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国廉评论网"或带有国廉评论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国廉评论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本网注明“来源:×××(非国廉评论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问题联系:18201558382;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