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广保
2025-07-02 16:48
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各位嘉宾:
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参加由《中国民商杂志》和《廉政法治网法廉观察》共同举办的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研讨会。首先,我代表中国行为法学会廉政研究委员会,代表《廉政法治网法廉观察》向各位专家学者、企业家朋友和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廉政研究和法廉观察的朋友们,致以诚挚的感谢!
本次研讨会,聚焦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主题鲜明、正合时宜、很有意义。在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深入研讨如何将这部法律的精神落到实处,不仅是对中央决策部署的积极响应,更是从廉政建设角度学习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助力全社会关注、学习、贯彻实施这一法律的实际行动。
相信通过今天的研讨,汇聚大家的智慧、凝聚共识,必将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实践路径。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经济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它系统性地确立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国家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构建了涵盖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市场准入、融资支持、权益救济等全方位的法治保障体系。这不仅是“两个毫不动摇”基本方针的法治化升华,更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性完善,彰显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战略决心。
这部法律的重要性,体现在三个“关键作用”上:一是稳预期、强信心的“定盘星”。它以法律刚性破除“隐性壁垒”,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敢于投资、勇于创新、安心发展。二是促公平、优环境的“护航舰”。它旗帜鲜明反对歧视,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三是激活力、增动能的“催化剂”。它通过法治方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亿万经营主体的创造潜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澎湃的民营经济动力。
在学习、宣传、实施这部法律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不断深化对这部法律的学习和理解,内化制定这部法律的初衷,进而不断增强遵守和实施的自觉性。比如,这部法律的名称为什么叫《民营经济促进法》,冠以促进这个动词。从词意上理解,是推动、推进、促使前进和推动向前发展,推动进步的意思。这部法律之所以命名为“促进法”,我觉得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是强调政策导向与扶持意图。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如在市场准入方面,部分领域存在门槛过高、隐性壁垒等问题;融资上,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民营企业常面临融资难的困境。还有的在地方管理和经济生活中常常遇到一些不尽合章合规的卡压等问题,给企业带来程度不同的压抑感。民营经济促进法之所以命名“促进法”,鲜明的亮明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态度,体现了国家对民营经济充满期待的鼓励、支持、引导的政策导向,表明国家将通过法律手段,从政策制定、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多方面给予民营经济积极扶持,助力其突破发展瓶颈,推动其向高质量发展。其次是突出发展目标与愿景。“促进”二字明确指向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民营经济需要在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优化、国际竞争力增强等方面取得更大进步。这一部新法旨在通过规范政府和市场主体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和发展动能,促使民营经济在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大作用,实现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变,推动民营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方向发展。
三是体现法律功能与定位。这部法律并非单纯的规范法,而是侧重于发挥促进、推动作用的功能性法律。它不仅对民营经济发展涉及的各类主体权利义务进行规定,更重要的是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措施安排,如在科技创新方面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建立创新平台等;在服务保障方面要求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政策解读等,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引导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法律层面构建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再是回应社会期待与需求。一段时间内,社会上曾出现一些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错误言论,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促进法”的命名向社会各界传递出清晰信号,即国家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不会动摇,回应了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对稳定政策预期、优化发展环境的强烈期待,有助于稳定民营企业家信心,凝聚发展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鉴于以上,我觉得这部法律是切切实实的为民营经济提了神,鼓了劲,使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增强了发展的信心,提升了经营的底气。
在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全面实施的过程中,必须深刻认识其与廉政建设的内在统一关系,这更是积极促进的一项关键内容。
任何一部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都在于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更能彰显市场出效率,政府管公平,法律保公正,共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成效。然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一个关健要素:廉政。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直面当前民营经济的困难和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要求“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法律是权力运行的“紧箍咒”,明确划定了职能部门行为的边界,要求依法行政、公正监管,坚决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干预企业经营,从源头上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法律的落实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标尺线”。 它既要求各级政府主动服务、排忧解难,让“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成为常态,做到“亲”而有度;也强调恪守法治底线、廉洁用权,做到“清”而有为。
法律的遵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净化器”。通过强化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形成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生态。
可以说,贯彻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就是对廉政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有力促进,二者相辅相成、互促共进。
让我们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努力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宣传阐释工作,充分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让民营企业一心一意谋发展,同心同向、全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祝本次研讨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1、凡本网注明"来源:国廉评论网"或带有国廉评论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国廉评论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本网注明“来源:×××(非国廉评论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问题联系:18201558382;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