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守护正义:从“吴艳科案” 看基层司法公正的困境与出路

2025-07-10 16:13

        近日,国廉评论舆情观察中心接到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反映,称乐亭县公安局办案人员马某涉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一案,经我中心专家委员会研究后认为,针对吴艳科提供的乐亭县公安局办案人员马某涉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一案的证据材料,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我中心认为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村民吴艳科的维权之路,折射出基层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其妻子吴香菊的离奇死亡,公安机关有关吴香菊“自然死亡”的认定却未能消除家属和公众的疑虑;而当吴艳科依法信访质疑时,反被以“诬告陷害罪”刑事拘留,甚至被提出“以钱换案”的利诱条件。从这一案件不仅暴露了基层司法程序的漏洞,更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公正的深刻思考。

一、死亡疑云:司法公信力的考验 

吴香菊的死亡现场存在诸多疑点:

吴香菊骑行的电动车离奇移位。

关键嫌疑人赵某财行踪诡异。

乐亭县公安局与唐山市公安局市县二级法医鉴定内容中有关死者具体死因的描述相互矛盾:唐山市局报告(冀唐公物鉴法病字[2019]425号)详细记载死者全身多处淤血、器官水肿、心肌纤维断裂、颈部红肿及口腔大量血迹等损伤;而乐亭县局报告(乐公物证鉴[2019]240号)则刻意省略了这些关键伤情,也未解释外伤成因。

乐亭县公安局(乐公刑鉴通字[2019]0142号)鉴定报告内容证明:在死者阴道擦拭物检出赵某财的DNA,证明赵某财与死者存在性接触。
    然而,公安机关却草率认定吴菊香“自然死亡”,且未对明显的外伤和DNA证据作出合理解释。这种处理方式不仅难以服众,更让人质疑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程序违法等问题。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而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主体,理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调查案件真相。然而,此案中关键证据的缺失、程序的瑕疵,以及“以钱换案”的录音曝光,都让公众对基层司法的公信力产生质疑。

二、维权困境:公民权利的保障之殇

吴艳科的维权之路充满艰辛。他依法信访,却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他寻求真相,却面临办案人员“以钱换案”的利诱。这种“维权反被追责”的现象,不仅违背了法治精神,更暴露出基层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权力滥用问题。

公民的申诉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任何部门都无权以刑事手段打压正当维权。吴艳科的经历警示我们,必须加强对基层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公民权利不受侵害。

三、司法监督: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

“吴艳科案”暴露的问题,不仅是基层司法实践中的个案,更是法治建设中的普遍性挑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强化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对基层执法行为的监督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依法公正处理。

完善证据规则:严格规范证据收集和审查程序,杜绝隐匿证据、程序违法等行为。

保障公民权利:畅通公民申诉渠道,杜绝以刑事手段打压正当维权的现象。

严惩渎职犯罪: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对在该案中存在的“以钱换案”等涉嫌徇私枉法的行为进行立案审查,在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维护司法权威,还当事人以公道。

四、结语:让法治成为信仰

“吴艳科案”不仅是一起个案,更是对基层司法公正的一次拷问。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正,而公正的实现需要每一个执法者的坚守。唯有以法治守护正义,才能真正赢得公众的信任,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信仰。

我们期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类似的维权困境能够越来越少,司法公正的阳光能够照进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法治的庇护下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作者:国廉评论,评论部副主任王胜君)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国廉评论网"或带有国廉评论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国廉评论网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本网注明“来源:×××(非国廉评论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版权问题联系:18201558382;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处理。